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3-00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91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6,000.00 万股的 7.35%。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1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0.00 万股的 6.9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4.77%;预留 1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6,000.00 万股的 0.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2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5 年 4 月 27 日
所属行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智能农业管理;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渔业机械销售;渔业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治理结构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董事长何德军,董事章沈强、祁学银、徐敏生、郑斌、郑敬辉,独立董事李路、严晓黎、王方明。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赵川,监事钱俊,职工监事徐佳芬。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5 名,分别是:总经理郑斌,副总经理张奋飞、施健,财务负责人吴海娟,董事会秘书王黎明。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01,847,250.87 248,422,596.47 705,480,82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460,081.82 -277,470,981.10 12,086,45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1,994,993.18 -290,998,444.37 -7,909,730.1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65,804.37 -83,864,050.36 -102,433,19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8,137,988.97 786,075,146.77 1,043,897,022.62
总资产 1,331,816,333.24 1,401,112,773.67 1,719,331,426.16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33 -1.0672 0.0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33 -1.0672 0.04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769 -1.1192 -0.030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5 -30.60 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8.80 -32.09 -0.7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第十六章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1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0.00万股的7.3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1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6,000.00 万股的 6.97%,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4.77%;预留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0.00万股的0.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23%。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51 人,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531 人的 28.44%,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星光农机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
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案公布日股本总
(万股) 额比例
何德军 董事长 258.00 13.49% 0.99%
郑斌 董事、总经理 258.00 13.49% 0.99%
徐敏生 董事 80.00 4.18% 0.31%
祁学银 董事 20.00 1.05% 0.08%
郑敬辉 董事 30.00 1.57% 0.12%
施健 副总经理 50.00 2.62% 0.19%
张奋飞 副总经理 30.00 1.57% 0.12%
吴海娟 财务负责人 30.00 1.57% 0.12%
王黎明 董事会秘书 30.00 1.57% 0.1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 1,026.00 53.66% 3.95%
(142 人)
预留 100.00 5.23% 0.38%
合计 1,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