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79,327,948.79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156,254.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4,108,152.98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33,839,040.80元,
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71,440,806.4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839,040.80元(含税),占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63%。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
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3、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