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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88 沪市 宁波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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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88:宁波高发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主要内容:拟以公司 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

        164,352,999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共计

        164,352,99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7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00

        股,总计转增股本65,741,200.00股(具体以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为准),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0,094,199.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164,352,999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164,352,999.00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7年末的

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4.00股,总计转增股本65,741,200.00股(具体以登

记结算公司登记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0,094,199.00股。

    二、股东提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1、股东提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18年3

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

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会议提交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提议在原《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

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股,共计转增65,741,200.00股。

    2、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理由(1)自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呈现出了稳步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公司上市后,同期盈利水平保持较快增长,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大幅提高。

    (2)公司现有股本规模与流通股本都偏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也偏小,与公司的快速成长不相匹配,影响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市场开拓及业务发展。扩大公司的总股本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更好的回报社会和投资者。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情况

    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高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对该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经过审慎考虑,书面确认同意变更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增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按期继续召开。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合理性分析

    自上市以来,公司业务呈现出持续较快增长,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34.43%,2017年首次突破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43.98%,2017年首次突破2亿元;每股收益三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

37.58%,2017年每股收益达1.59元/股。

    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年平均复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合增长率

                                                                        %

营业收入(万元)           120,793.13   86,059.35   66,842.14    3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3,300.58   15,714.15   11,239.56    43.98

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21,662.16   14,030.35   10,328.91    44.82

元)

每股收益(元/股)                 1.59         1.13         0.84    37.58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23         5.86         5.18       /

    公司于2015年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680万股。2015年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增加460万股,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2,295.30

万股,此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6,435.30万股,截至2017年底,无限售流通股为

5,046.20万股,占总股本的30.70%,规模都比较小。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较快的增长,2017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

上市前一年翻番,且未来公司业绩仍将继续保持增长,使得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显示出总股本和流通股本都偏小的特点,与公司的快速成长不相匹配,影响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现有股本规模也整体偏小;鉴于前述及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实施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显得颇为必要。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不仅能够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更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带动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以更好的回报社会和股东。

    若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到

23,009.42万股,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有人民币22,749.71万元,资本公

积金仍有人民币116,044.24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及资本公积金依然

较为充足。公司当前财务现状良好,盈利能力稳健,且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来公司业绩仍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全体董事经过审慎审议,一致认为: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3、提议股东及公司董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

    公司董事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朱志荣均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4、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

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朱志荣在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事项之前6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提议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之前6个月内无

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均无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首次发行限售股于2018

年1月22日限售期届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将于2018年8月15日(具

体解禁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届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146.60万股

在2017年11月解锁并上市流通。

    3、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