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A 股)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0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5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900,000.00 元(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69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全部到位,并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6,001,683.35 元,收到
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 17,061,636.75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14,914.91
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63,735,038.49 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6月30日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1103026429209999959 92,300,000.00 43,017,787.59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70104000666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 38,045.35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701040006799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60,390,000.00 0.00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
10650701040007979 - 120,679,205.55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化工厂改扩建项目
合计 - 272,690,000.00 163,735,038.49
注 1: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为“无
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2019 年 7 月,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专户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转入“无
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变更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一年。原建设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
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2018 年 3 月,公司通过招拍挂形式竞拍位于无锡锡东新城
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集研发、办公及营销体验为一体的新
日总部大厦的建设用地。为保证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2018 年 5 月 15 日,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
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
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 2020 年 4 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新日大厦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建设。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发展,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本着对项目建设精细化的要求,在项目前期方案设计过程中,与设计方就项目本身设计规划进行了全方面多次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方案,导致公司设计规划阶段占用较多时间;其次,公司对项目施工方要求较高,在施工方的筛选阶段和招投标阶段亦投入了大量时间;第三,2020 年春节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蔓延,项目建设工作不得不暂缓延迟。综上所述,公司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期限完工。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 2022 年 4 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对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及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对销售渠道进行了结构调整,一方面引入了资金雄厚的规模客户,整合了部分区域的小型经销商资源;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与苏宁、国美等连锁卖场的合作,弥补公司传统销售渠道的不足,为避免公司资源的重复投入,公司优化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布局,且暂缓了部分投入。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
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
14,350.46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占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的 52.62%,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实际投资
投资项目 与承诺投资金 差异原因
金额 资总额 金额
额的差异
项目规划时间较长,同时涉
及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期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230.00 9,230.00 5,374.21 -3,8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