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永州
舜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德公司”)和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赵
学忠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0)。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舜德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份 20,399,9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其一致行动人张崇舜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 92,820,1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0%,一致行动人陈
玉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9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75%,三方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33,110,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65.25%;赵学忠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9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5%。上述股份均为
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舜德公司和赵学忠先生拟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各自减持数量均不超过 2,000,000
股(含)。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时间已过半,舜德公司已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666,600 股,赵学忠先生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双方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永州舜德企业管理有限 IPO 前取得: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0,399,900 10.00%
公司 20,399,900 股
IPO 前取得:
赵学忠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9,690,000 9.65%
19,69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永州舜德企业管 张崇舜持有舜德公司93.70%的股权,
20,399,900 10.00%
理有限公司 且为舜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组 张崇舜 92,820,100 45.50% 同上。
陈玉英 19,890,000 9.75% 陈玉英与张崇舜系夫妻关系。
合计 133,110,000 65.25%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量(股) 例 式 间(元/股) (股) 股比例
永州舜德
2020/8/7 ~ 集中竞 27.05
企业管理 666,600 0.33% 20,481,989.00 19,733,300 9.67%
2020/11/4 价交易 -31.60
有限公司
赵学忠 2020/8/7 ~ 集中竞
0 0% 0.00 -0.00 0 19,690,000 9.65%
2020/11/4 价交易
注:减持比例是指减持数量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比例;当前持股比例是指当前持股
数量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发布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舜德公司和赵学忠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减持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在上述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和舜德公司及赵学忠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