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6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A 股)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0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5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900,000.00 元(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69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3,697,740.48 元,收到
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 13,274,687.88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11,404.79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02,255,542.6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6 月 30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备注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10650701040007979 150,977,162.49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1103026429209999959 51,239,891.69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10650701040006666 38,488.43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10650701040006799 0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合计 - - 202,255,542.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已在规定期内到期收回,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 2020 年 4 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 2022年 4 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