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进入四月份以来,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市场迅
速复苏,但是,公司 2020 年一季度业务销售受疫情影响较大。2020 年 4 月 25 日,
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营业收入为
38,340.87 万元,同比下降 3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8.98万元,同比下降 242.34%。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对公司保 5 年锂电池及配套电动两轮车产品进行了介
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两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质保 5 年的锂电池电芯是向外部供应商采购, BMS、电气和结构为新日动力自主设计,专供本公司部分电动两轮车产品配套使用。对于该配套锂电池电动两轮车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是否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实现实际的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事项之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情形,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并购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对公司保 5 年锂电池及配套电动两轮车产品进行了介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两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质保 5 年的锂电池电芯是向外部供应商采购, BMS、电气和结构为新日动力自主设计,专供本公司部分电动两轮车产品配套使用。对于该配套锂电池电动两轮车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是否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实现实际的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事项之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本次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赵学
忠先生拟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并已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披露《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进入四月份以来,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市场迅速复
苏,但是,公司 2020 年一季度业务销售受疫情影响较大。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
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营业收入为 38,340.87
万元,同比下降 3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8.98 万元,同比下降 242.34%。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持有公司 92,8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0%;张
崇舜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陈玉英女士、永州舜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
股份数为 29,019,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26%,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质押比例较低,质押风险整体可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