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
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份)的派发事项。 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
表明确意见。 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以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登记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