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225,4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1.40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祖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黄振标先生,姜常慧先生,独立董事张
焕平先生、黄利群女士、陈于南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伟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178,378 99.9338 47,100 0.066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8,290,510 95.8793 2,934,968 4.120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获得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1,223,678 99.9974 1,800 0.002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公司 2021 年 1,182 28.7170 2,934 71.2830 0 0.0000
度拟不进行利 ,380 ,968
润分配的议案》
2 《关于 2022 年 4,115 99.9562 1,800 0.0438 0 0.0000
度公司及全资 ,548
下属公司相互
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表决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威、李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