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
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该减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8,125 股。本次减持期间,王冰
先生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3 月 1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33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王冰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时间 平均价格(元)
王冰 15,000 2022-3-30 6.3517
王冰 10,000 2022-4-12 6.2850
王冰 5,000 2022-4-14 6.8400
王冰 10,000 2022-4-19 6.9400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日 2022 年 4 月 23 日的前 30 日为窗口期,本次王冰
先生的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的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但本次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将进一步组织全部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致歉声明
王冰先生就本次违规事件致歉如下:
本人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本人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