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 威龙 公告编号:2021-06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诚恒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自鑫诚恒业作出增持承诺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1%,不高于 3%(含本次已
增持数量).
● 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77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收
到公司股东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鑫诚恒业占该企业总股本的 99.83%,该企业与鑫诚恒业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鑫诚恒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161,715 股,占比 18.98%;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鑫诚恒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66,870,81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0.0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战略投资的诉求。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不高于 3%。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预设价格区间,公司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股票实际价格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鑫诚恒业作出增持承诺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实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77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