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刘乃若
先生持有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刘乃若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数不超过2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
2018年1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刘乃若发来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刘乃若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刘乃若持有公司股数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所持股份来源是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刘乃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及减持比例:股东刘乃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
2、减持期间(不超过6个月):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刘乃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告知日,股东刘乃若已履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