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 2020-09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8 号)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 3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857,1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3.57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9,999,996.94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53,845.81 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3,546,151.13 元。2020 年 12 月 3 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5,429,996.96元。
二、现金管理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乾景园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