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杨静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173,810,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6%。以上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2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静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442,85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静 5%以上第一 173,810,220 34.76% IPO 前取得:27,809,635 股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46,000,58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杨静 173,810,220 34.76% 杨静、回全福为夫妻关系
第一组 回全福 99,985,687 20.00% 杨静、回全福为夫妻关系
五八投资 1,348,100 0.27% 五八投资为回全福、杨静共同投资设立
合计 275,144,007 55.0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元/股) 露日期
五八投资 2,457,900 0.49% 2020/1/17~ 4.15-4.15 不适用
2020/1/17
五八投资 1,400,000 0.28% 2020/2/26~ 3.603-3.670 2020年1月31日
2020/2/2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 2020/9/22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的
杨静 8,442,852 1.69% 不超过: ~ 价格 得、其他 资金需
股 8,442,852 股 2020/12/31 方式取得 求
注: 1、杨静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上所减持
的股份,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杨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
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份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乾景园林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乾景园林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乾景园林股份数量占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乾景
园林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3、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的10%;减持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杨静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