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将向公司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该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门店业务的经营,在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利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间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
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
2、财务资助额度: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原则上对单个加盟门店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同一加盟商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间内均可执行,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用途: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门店业务的经营;
6、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加盟商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参考加盟商业务量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5、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本次财务资助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对外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并对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中可能会存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及个人加盟商等情形,因此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