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5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来伊份”)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自2018年2月7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来伊份无限售流通股不少于5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即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且不超过1%,或者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19,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41,207,020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及增持区间也相应调整为增持无限售流通股不少于70万股,且不超过280万股。
●增持股份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日收盘,爱屋企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646.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到期,并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爱屋企管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38,51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6.83%,且在本次增持计划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来伊份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少于5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即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且不超过1%,或者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由于公司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及增持区间也相应调整为增持无限售流通股不少于70万股,且不超过280万股。
(四)本次拟增值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爱屋企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7日起算6个月内。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爱屋企管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22日,爱屋企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067.66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由于公司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原增持的股份数1,000,000股相应调整为1,400,000股。
2、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8月3日,爱屋企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080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78.74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爱屋企管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8月3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646.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到期,并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屋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95,665,0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34%。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爱屋企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自2018年8月7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爱屋企管不排除未来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爱屋企管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
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