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2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金额:人民币145018289.29元。
合同履行期限:2018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 日止,共五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昆山市政
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8年及今后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昆山市公共自行车
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进展公告(2018-006)》。2018年3月1日,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昆山市公共自行车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2018年4月16日经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合同已生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零壹万捌仟贰佰捌拾玖元贰角玖分(¥145018289.29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在昆山市对原有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共计410个站点,投放15000
辆公共自行车,采用原系统不停运施工方式逐步替换,新旧系统互联互通。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昆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处为昆山市城市管理局下设科室,负责停车管理、公共自行车管理等,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145018289.29元人民币。
(二)合同期限:2018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 日止,共五年。
(三)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排进行监督。
(2)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招聘不少于153人的本地固定劳动者(优先录用原有工作人员,员工人
数以提供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每月)为准)。必须依法用工,不得使用临时工;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提供培训台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建立运营公司的管理制度,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等。
(3)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建设,包含供电、无线通讯和基础建设及调试、培训等。
(4)本项目的公益推广、租车卡办理方式、媒体宣传(包括通讯报道)、产品的介绍以及使用说明(包括语音提示功能)、站点的功能简介、宣传手册的制作以及站点的分布示意图以及后期运营情况的投诉答复等。
(5)站点现场管理要求有专业巡检人员每天按计划检查各站点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如站点电压、设施设备损坏、网络信号、锁车柱松动、锈蚀等;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站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站点车辆整洁无故障,站点保洁工作到位(提供管理日志)。
(6)租车卡申请资料收集和租车卡的发放以及市民卡开通租车卡功能。
(7)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提供检修、巡视报表)。
(8)设备的更新和保养(明确设备更新内容、周期并提供保养记录)。
(9)一线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宣传等(提供运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0)做好安全施工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施工要求精心施工,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的安排、指导和监督。
(四)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计算。因逾期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
2、为保障自行车设备正常运行,维修及时,特要求乙方常备库存自行车零配件,其中易损易坏件重点库存,若经检查库存不到位的,按合同总价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3、公共自行车系统保洁达不到考核要求,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在30天或甲
方要求的天数内仍未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保洁工作,另选择专业保洁公司提供保洁服务,保洁费用按实结算。
4、公共自行车系统维修达不到考核要求,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在30天或甲
方要求的天数内仍未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维修工作,另选择专业维修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按实结算。
5、乙方必须将公共自行车办卡押金每月10号前交于甲方存管政府帐户,并
提供当月办卡明细。每延误一天交办卡押金,按合同总价每天万分之一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金额在当期服务费费中扣除。甲方在逾期15天后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外,还有权终止合同。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8年及今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该合同而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服务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