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授信额度内增加融资金融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5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 795,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
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为扩展公司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授信额度内增加融资金融机构的议案》,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增加除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上述仅为增加授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仍为不超过等值 795,3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各金融机构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