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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1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7.41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前期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3.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421.0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21 人,行权价格为 26.88 元/份。
  7. 2023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7 人,授予价格为 13.44 元/
股。

  8.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
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28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
式为自主行权。

  11.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2.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91.0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4 人,行权价格为 20.63 元/份。
    (二)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有权办理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故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如下表所示:                                                  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勤信审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实现归母净利润不  字【2024】第 1458 号),
      期        低于5000万元                                  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入 18.14 亿元,达到了业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绩考核目标,满足本项解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
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17 名激励对象中:
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 1、1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D(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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