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现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 号)核准,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648,8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l .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9,163,425.9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8,170,000.0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 0025 号《验资报告》。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7 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14,800,34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70,499,997.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66,110,563.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2】第005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加:2022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0.00
加:其他 0.00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2023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加:2022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0.00
加:其他 0.00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2023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申港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余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司子公
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
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江西
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 4 月 13 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和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9 月 26日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 行名称 户名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元)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936006010008668446 已注销
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1505201229200999962 已注销
司新余高新支行 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200740788578 已注销
余市高新支行 有限公司
4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790900135500373 已注销
余分行 有限公司
5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210738001000160655 已注销
限公司高新支行 有限公司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东莞市尚裕实业投 330010190010021186 已注销
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7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有限公司东莞分公 2010050429100182736 已注销
司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