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8 月 7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1.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1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通过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21.0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21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行权价格:26.88 元/份。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的 A 股普通股。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权期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权期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权期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万份)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 421.00 85.74% 2.46%
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21 人)
预留部分 70.00 14.26% 0.41%
合计 491.00 100.00% 2.8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上述期间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沃格光电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435、1000000436、1000000437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8 月 7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1 万份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1 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后,在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2 万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由
22 人调整为 21 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由 423.00 万份调整为 421.00 万份。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假设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全部激
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 2023-2026 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期权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421.00 1,773.17 457.61 736.69 428.98 149.8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股票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