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52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其中,首次授予 4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0%,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58%;预留授予 7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4.42%。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93.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88%,其中首次授予 423.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4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5.80%;预留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4.2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其中首次授予 2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总数的 81.48%;预留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5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G Tech (Jiang Xi) Co., LTD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易伟华
注册资本:17,118.256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上市时间:2018 年 4 月 17 日
经营范围:超薄电子玻璃、触摸屏玻璃、触控模组、显示器件、玻璃制品、
光学镜片、金属配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电子行业真空镀膜技术
咨询、服务及应用;电子产品配套设备、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生产销售;非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类产品及有专项规定的产品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139,868.11 104,999.53 60,4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24.77 -2,686.29 1,41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142.07 -3,221.67 53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3.56 9,101.53 10,863.24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578.47 153,173.08 162,982.82
总资产 322,032.92 260,537.04 179,733.17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95 -0.1692 0.14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195 -0.1692 0.1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160 -0.2077 0.05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47 -1.72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6 -2.06 0.33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易伟华,董事张春姣,独立董事李汉国、姜帆、虞义华。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黄向共,监事熊伟、光友慧。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分别是:总经理张春姣、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汪科、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副总经理孔线宁。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52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其中,首次授予 4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0%,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5.58%;预留授予 7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4%,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4.42%。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93.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2.88%,其中首次授予 423.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4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5.80%;预留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4.2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其中首次授予 2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总数的 81.48%;预留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5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6 人,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员工总人数的 0.73%,包括:
1、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上述期间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