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 3 月 23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48,8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l .00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33.3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9,163,425.9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993,425.9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38,17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 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010,408.03
加: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30,010,408.03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397.04
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0.00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6,518,817.6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2022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0.00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23,987.42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3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及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和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江西沃格光电 936006010008668446 已注销
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沃格光电 1505201229200999962 已注销
公司新余高新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沃格光电 200740788578 13,375,489.26
新余市高新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沃格光电 790900135500373 已注销
新余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5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江西沃格光电 210738001000160655 已注销
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东莞市尚裕实
6 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 业投资有限公 330010190010021186 已注销
行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沃格光电
7 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0050429100182736 148,498.16
东莞分公司
合计 13,523,987.42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18,817.65 元,其中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527,573.6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7,991,244.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9,106,310.84元,其中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7,294,320.29元,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9,000,334.9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2,799,618.59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0,012,037.01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1年3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10月2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1、调整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对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1)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投资总额拟由原计划34,733.00万元调整为28,733.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9号厂区,与原实施地点间隔不到100米。(3)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
公司终止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将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17,372.53万元及其孳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为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充分利用东莞市松山湖区的地理优势,增强公司行业信息沟通交流,公司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所处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0号厂区。同时,拟将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