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834,251 股,通过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德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80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918,05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40%。本次质押续期后,易伟华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18,930,000 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 73.04%,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1%。
一、本次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关于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易伟
华先生将其原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笔质押,合计 1,893 万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已办理完成质押续期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 次
占其所持
是 否 为 质 押 是 否 是 否 占公司 质 押 融
股东名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股份(含间
控 股 股 股 数 为 限 补 充 质权人 总股本 资 资 金
称 日 日 接持股)比
东 ( 万 售股 质押 比例 用途
例
股)
1,227 否 否 2019/7/10 2022/7/9 华西证 47.34% 12.97%
个 人 经
券股份
易伟华 是 营 性 需
666 否 否 2019/7/15 2022/7/14 有限公 25.70% 7.04%
求
司
合计 1,893 否 否 - - - 73.04% 20.01% -
注:上述两笔质押的原质押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和 2019 年 7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本次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份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总股本
(股) 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股) 量(股) 比例
(注)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易伟华 25,834,251 27.31% 18,930,000 18,930,000 73.27% 20.01% 0 0 0 0
沃德投资 4,434,000 4.69% 0 0 0.00% 0.00% 0 0 0 0
合计 30,268,251 32.00% 18,930,000 18,930,000 62.54% 20.01% 0 0 0 0
注:上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指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至一年内将到期的质
押股份数量为 1,227 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 47.34%,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97%,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3 亿元(不含利息)。
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本次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经营性需求,其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易伟华先生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易伟华先生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易伟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