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5,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42%,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6.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2 元/股,成交总金额 48,379,077.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