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凯”)及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13,95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80%。
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于2019年5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根据证监会公告[2018]4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是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已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6%(即5,675,733股),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33.37元(如因沃格光电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具体何时、以何价格、以及是否减持,将视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 5%以上非第一 9,991,182 10.56% IPO前取得:9,991,182股
资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 5%以下股东 2,122,770 2.24% IPO前取得:2,122,770股
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 9,991,182 10.56%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同为
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 2,122,770 2.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同为
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2,113,952 12.8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因
区间 源
深圳市创东方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6/18~ 按市场 IPO前 基金投资
凯投资企业(有限 4,675,000 4.94% 不超过: 2019/12/15 价格 取得 正常退出
合伙) 股 4,675,000股
深圳市创东方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6/18~ 按市场 IPO前 基金投资
本投资企业(有限 1,000,733 1.06% 不超过: 2019/12/15 价格 取得 正常退出
合伙) 股 1,000,733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关
于持有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沃格光电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沃格光电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沃格光电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沃格光电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沃格光电股份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沃格光电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沃格光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沃格光电按规定予以公告;在企业所持沃格光电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沃格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因沃格光电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沃格光电所有,本企业应向沃格光电上缴该等收益;
(2)由此给沃格光电及沃格光电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将由本企业承担;
(3)本企业拒不上缴相关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沃格光电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本次减持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
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