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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月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8-01-1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WG TECH( Jiang Xi) Co., Ltd.
(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HENGANG SECURITIES CO.,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 16/22/23 楼)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648,889 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3,648,889 股
老股转让数量 -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4,595,556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易伟华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
期内不从发行人处离职;( 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 4)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指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6)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沃格光电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沃格光电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沃
格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7)减持沃格光电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股东沃德投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有的沃格光电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沃格光电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沃格光电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沃格光电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
延长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沃格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4)
减持沃格光电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作为沃德投资出资人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张迅、汤军根、刘良军、刘文高、刘代刚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内不从发
行人处离职;( 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
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 ( 5)所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6)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沃格光电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沃格光电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
由沃格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7)减持沃格光电股份时,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司股东创东方富凯与创东方富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月【 】日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以
下事项及风险。
一、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易伟华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内不从发行人处离职;
( 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4)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 5)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指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
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6)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沃格光电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沃格光电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沃格光电回购该部分
股份;( 7)减持沃格光电股份时,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股东沃德投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沃格光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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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沃格光电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
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沃格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4)减持沃格光电股份时,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作为沃德投资出资人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张迅、汤军根、刘良军、刘文高、刘代刚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内不从发行人处离职;( 3)在其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所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6)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沃格光电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本人持有沃格光电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沃格光电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沃格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7)减持
沃格光电股份时, 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司股东创东方富凯与创东方富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利润分配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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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
本次股票发行成功,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将采取如下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
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