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冯香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8,9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5%。冯香亭先生与兰翠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5,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冯香亭先生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8,9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5%,占冯香亭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兰翠梅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6,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5%,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占兰翠梅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65%。冯香亭先生与兰翠梅女士合计质押的股份数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3.2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香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冯香亭先
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冯香亭 5%以下股东 8,925,000 4.375% IPO 前取得:8,925,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冯香亭 不超过: 不超过:1% 竞价交易减持, 2020/6/8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2,000,0 2020/9/6 价格 的股份 求
00 股 不 超 过 :
2,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2,0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冯香亭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冯香亭还承诺: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