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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66:隆鑫通用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相关报道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或“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了《主要客户疑似股东关联方 隆鑫通用现财务造假嫌疑》(以下简称“相关报道”)的文章,文中质疑公司“购买渝农商行理财产品为关联交易且可能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国内摩托车业务涉嫌财务造假”、“公司国内摩托车业务和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经公司核实,现作出如下澄清:

    二、澄清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司在渝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行”)5.02%的股份,是渝农商行的持股5%以上股东,但不是其控股或者间接控股股东,且隆鑫控股相关人员均未在渝农商行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认定渝农商行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在渝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渝农商行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和“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
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等条款认定公司为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认定有所差异是正常的。

  公司目前理财余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其中渝农商行理财产品“江渝财富“天
添金”2019 年第 40 期公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2 亿元,年化收益率 4.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翠竹 9W 理财产品周四公享03 款”1 亿元,年化收益率 3.85%。公司在渝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且委托理财收益按照市场定价,全部理财产品均到期结算收回,不存在逾期的情况,与隆鑫控股在渝农商行的贷款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安排。

  (二)国内摩托车业务客户情况

  1、国内摩托车业务客户武侯区隆润摩托车经营部(以下简称“隆润经营部”)
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责任人为李正银。2016 年隆润
经营部开始代理销售公司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业务,在 2016 年 6 月办理注销登记后,并未告知公司其注销事项,仍以隆润经营部名义继续代理销售公司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业务。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向隆润经营部的年销售额分别为 292.12万元、2,308.40 万元和 1,503.07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公司向隆润经营部的销
售额为 718.25 万元;公司对隆润经营部的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为零,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3 万元。

  在与隆润经营部的业务往来中,隆润经营部向公司提供了加盖隆润经营部公章的购销协议、货物签收单、对账单等资料,并以隆润经营部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主要付款方式。同时,公司向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确认收入。由于在业务往来中,前述事项均未出现异常,因此公司一直与隆润经营部保持业务往来。公司与隆润经营部的交易是真实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立即停止隆润经营部的代理资格并妥善处理后续事项。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定期开展对交易对方主体资格的核查确认工作,避免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2、国内摩托车业务板块客户重庆隆润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隆润”)的股东陈小麒(持有重庆隆润 40%股份,不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曾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于 2018 年 3 月离职,期间未在隆鑫通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西藏载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IPO 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0.6%的股份,因此,陈小麒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参股的重庆隆润亦不是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重庆隆润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国内摩托车业务原客户成都市隆鑫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隆鑫源”),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16 日,于 2017 年 4 月 10 月注销。与其相关
的贵阳瀚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博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23
日和 2016 年 8 月 4 日注销,具体股权关系如下图:

  夏德森不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天泽公司亦不是公司关联法人。自然人石怀贵不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控股的成都隆鑫源亦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成都隆鑫源 2008 年至 2010 年期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 2016 年 12 月至今未与成都隆鑫源发生业务交易。

  4、国内摩托车业务的客户广州隆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隆
劲”)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2 日,控股股东为自然人陈阳春。广州隆劲因与重庆隆
鑫机车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广东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隆鑫机车广东分公司位于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温泉大道 668 号隆鑫广东工业园的部分办公楼,并以此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因此其地址与隆鑫机车广东分公司的注册地址相同。陈阳春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广州隆劲与公司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客户情况

  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的第一大客户上海欣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欣相”)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为上海什马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什马出行”)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德州富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路投资”)仅持有什马出行 1.71%的股权,是富路投资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且富路投资相关人员未在什马出行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什马出行及上海欣相并不是公司关联方富路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即什马出行及上海欣相不是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上海欣相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欣相主要从事汽车租赁及销售业务,于 2018 年 6 月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合作,上海欣相的合作经销商及山东丽驰原有经销商通过上海欣相提供的 APP 进行采购,合作模式为:前述经销商与上海欣相签订《买卖合同》并分期支付货款,向其购买山东丽驰生产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上海欣相根据收集的订单信息,通过山东丽驰后台下达订单集中采购并支付货款。2018 年,山东丽驰向上海欣相的销售额为 2.85亿元,上海欣相成为山东丽驰第一大客户。截止 2018 年末,山东丽驰对上海欣相
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1 万元,已于 2019 年 1 月全额收回。

  2019 年由于行业整顿导致市场形势变化,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销量大幅下滑,
山东丽驰与上海欣相于 2019 年 6 月终止合作,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海欣相
的销售额为 1,090 万元,占山东丽驰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为 3.63%,应收账款余额为零。

  综上所述,公司购买渝农商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与国内摩托车业务客户和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客户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的关联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均为真实有效的交易。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75.37 亿元,同比下降 5.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5 亿元,
同比增长 0.80%;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5.90 亿元,同比增长 6.55%。实
现综合毛利率 19.00%,同比增长 0.50 个百分点。公司总资产 128.57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1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9.9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四、特别提示

  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