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董事涂建华先生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梁冰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涂建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7,210.2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4.62%;
毛利率19.17%,同比下降1.79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6,455.09万
元,比上年度增长11.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17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550,908.3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682,780,521.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891,839.17元后,2017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654,888,682.42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 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697,315,525.50元,占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2.2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资
本性支出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8年公司资本性支出资金预算预计支出总额100,475.50万元。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山东丽驰股权
转让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陆付军等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披露的
《对外投资公告》,若山东丽驰2015至2017年度三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合计不
低于人民币 310,000 万元,则公司应在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山
东丽驰2017年度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30日内,向陆付军等人另行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山东丽驰2015至2017年度三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17,939.88万元。因
此公司需要按协议相关条款向陆付军等人另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
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子议案《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杨虹先生、梁冰先生、李林辉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子议案《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8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暂缺一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对审计委员会委员专业知识的要求及李林辉先生个人简历,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李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勇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总经理助理刘鑫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十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勇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
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69.60万元(含
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隆鑫通
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之第三次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勇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指引》,结合公司《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详见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即“非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永续存在,并每年滚动推出一次”。
公司拟在2018年推出继续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次持股计划。第二期
第三次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干部,参加人数为17人,专项基金628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0.59%。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之第三次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