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证券代码:6037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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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摘自《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应当仔细阅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
摘要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2、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万股的2.5%。其中首次授予1800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万股的2.25%;
预留200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隆鑫通用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
票来源为隆鑫通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营销)和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预留部
分将在本计划首次授权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
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
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1 高勇 董事长兼总经理 17.44 0.87% 0.022%
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 龚晖 副总经理 17.44 0.87% 0.022%
3 欧阳平 副总经理 17.44 0.87% 0.022%
4 文晓刚 副总经理 17.44 0.87% 0.022%
5 何军 副总经理 15.54 0.78% 0.019%
6 汪澜 副总经理 15.54 0.78% 0.019%
7 王建超 财务总监 15.55 0.78% 0.019%
8 黄经雨 董事会秘书 13.95 0.70% 0.017%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营销)和 1669.66 83.48% 2.087%
管理人员(306人)
预留 200 10% 0.250%
合计 2000 100% 2.5%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18元。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隆鑫通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隆鑫通用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将做相应的调整。
6、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本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
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占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第一次行权期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