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发展”)提供财务资助,
借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 10%(含税),借款期限为 1 年
●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为了加深与峨眉山发展的合作,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 10%(含税),借款期限为 1 年。
(二)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峨眉山发展提供 10,000 万元的借款,期限 1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若峨眉山发展未在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公司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同时,为确保资金的安全,经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同意,峨眉山发展将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收费权质押给公司;如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本息,将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及收费权以合法的形式授予公司,或者将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合法出让后,以出让价款偿还公司。
公司将密切关注峨眉山发展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确保资金可收回。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峨眉山市绥山镇大佛南路115号
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吕伟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峨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企业总部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与农业生产经营
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金属制品销售;再生资
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5-11-22 至 无固定期限
截至2021年12月31 资产总额229.95亿元,净资产115.88亿元,负债总额
日(经审计) 114.07亿元,资产负债率49.6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11亿元,净利润1.85亿元。
经查询,峨眉山发展依法存续,主体信用等级为 AA,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峨眉山发展提供任何财务资助。峨眉山发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借款方: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借款期限:1 年,自借款实际发生日起算
年化利率:10%
担保措施: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罚金:借款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借款人违约责任:借款方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本息,借款方承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借款本息计入出借人运营的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总额;重新调增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其中新增年折旧摊销按到期未偿还本息除以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收费权剩余年限计算,新增年投资回报按借款到期未支付借款本息总额 x 投资回报(10%)计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峨眉山发展提供财务资助,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财务资助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且峨眉山发展实际控制人为峨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偿债能力,本次资助时间较短,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公司已与峨眉山发展就本次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达成一致,峨眉山发展以其下属公司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峨眉山发展借款及质押事项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收费权质押已经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目前,峨眉山发展下属企业现负责运营该项目并相应收取费用,但未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签署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收费协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峨眉山发展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借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等情形。本次对外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