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5233.45 万元(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2022年4月11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233.45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3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36.7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101.25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模式 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万元)
1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 PPP 87,035.19 58,000.00
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2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BOT 12,759.60 7,101.25
(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4,794.79 80,101.25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
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
金,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725394 8,956.31
成都分行营业部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8111001012400733490 7,091.71
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807101040026446 6,868.21
司 成都芳草街支行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 1001300000857070 18.66
支行
合计:22,934.89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
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5233.45 万元(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 集资金 (扣除手续费) 续应付金额 节余金额
额 ② ③ ④ ⑤
①
翠屏区象鼻 7,101.25 239.70 6.66 1,634.76 5233.45
镇污水处理
厂及配套管
网项目(一
期)
注:节余募集资金⑤=①-②+③-④,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
额扣除后续应付款项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 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 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网项目(一期)计划投资总额 12,759.6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项目 已进入商业运营,实际投资金额为 10,626.22 万元。
2、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因被纳入国 家发改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
地区规[2017]2136 号)规定收到专项资金 8,426.10 万元。根据 2018
年 10 月 17 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
议》及 2021 年 3 月 22 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审 计的投资总额扣减已支付用于项目建设的各级专项资金,剩余投资额 继续按主合同约定条条款执行。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剩余工程款需待政府审计完 成后才能支付,且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盘活募
集资金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33.45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交易的合同尾款。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出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已查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定。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