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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59 沪市 海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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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59:海天股份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方案调整暨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603759:海天股份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方案调整暨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及对应资产方案调整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5 月 26 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天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收购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开元”)名下的马边污水厂特许经营权、五通桥污水厂特许经营权、夹江污水厂特许经营权、金口河污水厂特许经营权等 4 项特许经营权及其按对应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而享有的收费权、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权/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全部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与四川新开元、崔俊俐签署了《关于海天
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现金购买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五通桥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权、夹江县城
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权、金口河区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权及其对应资产之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由四川新开元设立 4 家标的公司,并将标的资产装入标的公司,再将 4家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海天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6月 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与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收购方案调整暨进展情况

  (一)四川新开元已设立乐山五通桥新开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通桥新开元”)、乐山马边新开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边新开元”)、乐山金口河新开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口河新开元”),并将除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其全部资产以外的标的资产分别装入上述三家标的公司。

  海天股份已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收购上述三家标的公司,并已完成上述三家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更名后名称分别为乐山五通桥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乐山金口河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乐山马边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海天股份分别持有三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二)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通过各方友好协商,并经夹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一致同意对收购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其全部资产的交易方式进行调整,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四川新开元与夹江县濯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是称“濯缨水务”)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元环保”)签订相关协议,四川新开元将其拥有的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提标改造项目投入形成的所有资产(扣除濯缨水务对该厂及提标
改造项目的投入资金,约 4,610 万元)注入振元环保,对振元环保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振元环保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濯缨水务持有振元环保 6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750 万元),四川新开元持有
振元环保 3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250 万元),于 3 月 31 日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2.上述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四川新开元于同日将其持有的振元环保35%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评估价格暂定为 5,250 万元,最终转让价款根据原《资产购买协议》相关计算原则确定(扣除国有投资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四川新开元及相关方、振元环保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6MA6B9KU969

  成立时间:2020 年 05 月 15 日

  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马冲 7 社

  法定代表人:黄莹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融资、经营与管理;城乡污水处理建设、投融资、经营与管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经营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经营与管理;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授权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5-15 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夹江县濯缨水务有限公司      9,750          6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5,250          35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四川新开元持有的振元环保 35%股权,股权转让评估价格暂定为 5,250 万元,最终转让价款根据原《资产购买协议》相关计算原则确定(扣除国有投资金额)。

  四、《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名称

  甲方: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丙方: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崔俊俐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为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有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5%的股权(对应 5250 万元注册资本)。

  2. 股权转让价格暂定为 5250 万元,最终转让价款根据原《资产购
买协议》相关计算原则确定(扣除国有投资金额)。

  3. 各方同意乙方不再按照原《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方式收购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其全部资产,交易方式进行变更,并且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各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
处理厂有关的债务,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在四厂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和《资产购买协议》的相关条款结算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5.甲方保证已经取得振元环保股东会决议同意其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股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振元环保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方案的调整落实意味着公司顺利完成了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的收购,符合公司深耕主营业务的产业布局,可与公司现有乐山地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比和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乐山水环境治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公司可利用乐山区域已有的运营、管理、技术、人员优势降低四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收购的完成,标志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在主营业务领域的拓展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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