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828,085.4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11,982,808.54元,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07,845,276.90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30,500,603.30 元,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338,345,880.2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9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首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公司总股
本 312,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2,728,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 285,617,880.20元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0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