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7,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874,3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3,367,547.1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 实施单位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蒲江县域污水 蒲江达海水务
1 处理厂及配套 87,035.19 58,000.00 0.00 有限公司
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 宜宾市翠屏区
2 污水处理厂及 12,759.60 7,101.25 0.00 海天水务有限
配套管网项目 公司
(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0.00 海天水务集团
股份公司
合计 114,794.79 80,101.25 0.0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余额为
827,144,795.34元。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银行账户余额
1 海天水务集团 1001300000857070 成都银行股份有 176,132,294.34
股份公司 限公司德盛支行
宜宾市翠屏区 中国农业银行股
2 海天水务有限 22807101040026446 份有限公司成都 71,012,501.00
公司 芳草街支行
蒲江达海水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
3 有限公司 632725394 份有限公司成都 480,000,000.00
分行营业部
蒲江达海水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
4 有限公司 8111001012400733490 限公司成都温江 100,000,000.00
支行
合计 827,144,795.34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
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
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三)保存机构核查意见
1.海天股份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作为海天股份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天股份本次使用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二)海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三)独立董事关于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