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7,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 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7,8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
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分类代码为 D4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5.85 倍(截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2日和2021年3月9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并推迟刊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原定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的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T 日),
其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
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19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2 月 9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海天水务集团股
份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 及 披 露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截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85 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1.2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 22.98 倍。
绿城水务、重庆水务、兴蓉环境、鹏鹞环保、国中水务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1 年 2 月 19 日)的均价
及最新股本摊薄的 2019 年度每股收益(2019 年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76 倍,具体如下: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2021 年 2 月 19 日(含)前 2019年度每股 2019 年静态市
20 个交易日均价(元/股) 收益(元/股) 盈率(倍)
绿城水务 601368 4.89 0.3066 15.95
重庆水务 601158 5.03 0.3208 15.68
兴蓉环境 000598 4.64 0.3552 13.06
鹏鹞环保 300664 7.04 0.3837 18.35
国中水务 600187 2.29 -0.0667 -34.33
平均值 15.76
注:1、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2、计算平均值时剔除了静态市盈率为负的国中水务。
本次发行价格 11.21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亦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2 日和 2021 年
3 月 9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1 元/股、发行数量 7,80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 87,4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36.7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01.25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