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网络和公告栏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14 日。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秦安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利润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38,797,04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300,274 股后的 414,496,7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14,496,775.00×0.5÷438,797,049= 0.47元/股。
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虚拟);P 为调整后的行
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本次调整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0.47=7.53,即行权价格由 8 元/股调整为 7.53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