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QIN’AN M&E PLC.
(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 701 号附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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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8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5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3,879.7049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UANMING TANG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总数不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
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
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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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祥禾泓安、祥禾涌安、泓成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每股净资产
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3、海拓投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股东刘静、
唐旭东、姚利国承诺:
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期限如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
股东名称
锁定期24个月 锁定期12个月
合计
唐梓长 345 340 685
张华鸣 320 40 360
罗小川 65 180 245
周斌 170 40 210
杨力 340 80 420
杨颖 - 56.4 56.4
颜正刚 - 30 30
张茂良 - 10 10
唐亚东 350 - 350
许峥 10 40 50
姚利国 40 10 50
刘静 60 20 80
唐旭东 30 1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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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拓投资的股权结构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一)/2、海拓投资”。
各股东承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梓长、张华鸣、罗小川、周斌、杨
力、唐亚东、许峥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梓长、张华鸣、罗小
川、周斌、杨颖、张茂良、颜正刚、杨力、唐亚东、许峥还承诺: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海拓投资 - 5.488 5.488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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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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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UANMING TANG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总数不超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
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以
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祥禾泓安、祥禾涌安、泓成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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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
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3、海拓投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股东刘静、唐
旭东、姚利国承诺:
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期限如下:
单位:万股
直接持股
股东名称
锁定期24个月 锁定期12个月
合计
唐梓长 345 340 685
张华鸣 320 40 360
罗小川 65 180 245
周斌 170 40 210
杨力 340 80 420
杨颖 - 56.4 56.4
张茂良 - 10 10
颜正刚 - 30 30
唐亚东 350 - 350
许峥 10 40 50
姚利国 40 10 50
刘静 60 20 80
唐旭东 30 10 40
海拓投资 - 5.488 5.488
海拓投资的股权结构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一)/2、海拓投资”。
各股东承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梓长、张华鸣、罗小川、周斌、杨力、
唐亚东、许峥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梓长、张华鸣、罗小川、
周斌、杨颖、张茂良、颜正刚、杨力、唐亚东、许峥还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10%,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
三、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和中止条件
在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