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2022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8 日、2022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30、2022-056)
根据属地工商部门管理要求,涉及增资、减资事项需独立审议,分次办理。因此就上述股本变动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分别召开三次会议进行单独审议。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回购注销事宜及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预留授予
事宜的变更事项已分别于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45)。
本次变更涉及 2022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8 日及 2022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回
购注销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对 4 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员工所持有的87,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册资本由 168,306,000 元变更为 168,219,000元,总股本由 168,306,000 万股变更为 168,219,00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对 4 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员工所持有的
89,800 股限制性股票及 185 名业绩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92,6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册资本由 168,219,000 元变更为 166,836,600 万元,总股本由168,219,000 股变更为 166,836,60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对 6 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员工所持有的59,4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册资本由 166,836,600 元变更为 166,777,200元,总股本由 166,836,600 股变更为 166,777,200 股。
综上,三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68,306,000 元变更为
166,777,2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68,306,000 股变更为 166,777,200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变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 除以下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大元泵业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由浙江大元泵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 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00255499827N。 91331000255499827N。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30.60】万元。 【16,677.72】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新增】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830.60】万股,均为普通股。 【16,677.72】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条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万元以上;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前款第(三)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
前款第(三)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包括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包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受 委托理财等,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债务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万元;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四)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五)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五)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