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977,6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98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韩元富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王国良、崔朴乐,独立董事王洋、
章武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俞文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杨德正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47,90099.9662 11,840 0.0134 17,880 0.0204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47,90099.9662 11,840 0.0134 17,880 0.0204
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47,90099.9662 11,840 0.0134 17,880 0.0204
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49,30099.9678 11,840 0.0134 16,480 0.0188
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24,10099.9391 39,640 0.0450 13,880 0.0159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49,30099.9678 11,840 0.0134 16,480 0.0188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33,40099.9497 27,140 0.0308 17,080 0.0195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制定
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923,50099.9384 37,040 0.0421 17,080 0.019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2018年度利 8,404,100 99.3671 39,640 0.468 13,880 0.164
5 润分配及资 6 3
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
关于续聘会 8,429,300 99.6651 11,840 0.139 16,480 0.195
6 计师事务所 9 0
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 8,403,500 99.3601 37,040 0.437 17,080 0.202
司董事、监 9 0
事、高级管理
8 人员2018年
度薪酬及制
定2019年度
薪酬方案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沈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