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2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其 2023 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其 2023 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其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 2024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左浩)》《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兴)》《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对其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内审部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青岛日
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 11 月 20 日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
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24,653,420.25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3.69%。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拟定公司 2023 年度末不再实行利润分配,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经讨论,公司拟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审议事项与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可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60.2896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62.100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委员陈颖女士回避表决。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