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7月8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00万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2年7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
6、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8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7 月 8 日
2、授予数量:200 万份
3、授予人数:71 人
4、行权价格:37.00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28 个月、
4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30%
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 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1 年,2023-2025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Am) (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69.00% 51.75%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119.00% 89.25%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185.61% 139.21%
指标 指标完成度 行权系数(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增长率 A An≤A
A
各批次实际可行权额度 各批次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X)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 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M) 100% 80% 0%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系数(X)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日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总额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 崔宝军 董事、副总经理 15 7.50% 0.1521%
2 陈 颖 董事、副总经理 10 5.00% 0.1014%
3 屈洪亮 董事、生产副总监 5 2.50% 0.0507%
4 崔正波 副总经理 10 5.00% 0.1014%
5 黄桂琴 副总经理 10 5.00% 0.1014%
6 张 韦 财务总监 10 5.00%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