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福建融
诚吾阳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福建融诚吾阳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诚吾阳”】、福建德润壹号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润壹号”)(二者为一致行动人)《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融诚吾阳及德润壹号合计
持有公司 IPO 前股份 5,916,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6%,该股份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诚吾阳、德润壹号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 1,479,07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
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建融诚吾阳创 5%以下股东 2,958,147 3% IPO 前取得:2,958,147
业投资企业(有限 股
合伙)
福建德润壹号股
IPO 前取得:2,958,147
权投资企业(有限 5%以下股东 2,958,147 3%
股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福建融诚吾阳创业投 2,958,147 3% 共同管理
资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德润壹号股权投 2,958,147 3% 共同管理
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916,294 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因
期间 区间
福建融诚吾阳创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0/9/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
业投资企业(有限 739,536 股 0.75% 3 ~ 价格 求
合伙) 持,不超过: 2021/3/
739,536 股 2
福建德润壹号股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0/9/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
权投资企业(有限 739,536 股 0.75% 3 ~ 价格 求
合伙) 持,不超过: 2021/3/
739,536 股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本公司股东福建融诚吾阳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德润壹 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李惠阳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股东每年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在 李惠阳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李惠阳承诺:(1)本人通过持有融诚吾阳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 就任董事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融诚吾阳间接转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让所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进行减持时, 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
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