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66.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 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 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 25,393,6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9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45,283.0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163 号)。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3,048.00 11,400.00 1,433.03
年产 10000 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 19,252.00 7,247.03 7,292.16
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430.00 10,000.00 8,511.37
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097.00 6,097.00 4,680.00
合计 58,827.00 34,744.03 21,916.5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30.47 万元,公司实际用于购买理财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公司实际用于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650.00 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49,595.47 49,595.47 49,800.00
合计 49,595.47 49,595.47 49,8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9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650
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65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 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均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