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文件的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
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1,058,139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以
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与天风证券以下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按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期首日,即认购邀请书发送
日的次一交易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23.05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6.0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4,587,769 股,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特定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获配数量,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UBS AG 1,346,153 34,999,978.00 6
2 吴冰 2,307,692 59,999,992.00 6
3 郭伟松 769,230 19,999,980.00 6
4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730,769 44,999,994.00 6
5 舒钰强 769,230 19,999,980.00 6
6 郭鹏 1,153,846 29,999,996.00 6
7 温美华 4,615,384 119,999,984.00 6
8 方浩宇 769,230 19,999,980.00 6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0 蒋孟晋 1,923,076 49,999,976.00 6
11 曹乐为 1,923,076 49,999,976.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4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9,230 19,999,980.00 6
15 王振海 2,307,692 59,999,992.00 6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7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1,126,241 29,282,266.00 6
合计 24,587,769 639,281,99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39,281,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283,165.8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998,828.20 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28 日,泰晶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泰晶科技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就泰晶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 年-2025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决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泰晶科技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泰晶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6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间表
日期 工作内容
2021 年 6 月 29 日 1、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诺函并获得审核通过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期首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1、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并缴纳申购定金(12:00 前到账)
2、律师全程见证
1、进行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及适当性管理工作
2021 年 7 月 5 日 2、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3、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7 月 6 日 1、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申购定金
2021 年 7 月 7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缴款截止日(15:00 截止)
2021 年 7 月 8 日 1、中德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
2、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2021 年 7 月 13 日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等相关文件
2021 年 7 月 15 日 登记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 刊登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 新增股份上市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2021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泰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泰晶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以下简称“邀请书发送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1年 6 月 2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无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邀请对象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2021 年 6 月 22 日)的
邀请书发送名单 82 家、《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2021 年 7 月 2 日)结束前新
增意向投资者 25 家,共计 107 家。包括: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
中的 12 家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共 8 家)、基金公司 24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公司
7 家及其他表达认购意向投资者 51 家。
自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 年 6 月 22 日)后至申购报价(2021 年 7 月 2
日)结束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2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3 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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