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1 万股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刘炜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6 日
3、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0.0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喻家双 财务总监 12 3.09% 0.07%
2 毛润泽 副总经理 10 2.57%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89 74.34% 1.70%
骨干(83 人)
合计 311 80.00% 1.83%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众环验字
[2020]01008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喻家
双、毛润泽等 85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1,162,200.0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11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8,052,200.05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303,798.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1 万股,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于 2020 年12 月 28 日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70,193,798股增加至 173,303,798 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4,09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5%,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
(单位:股)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 比例
增发股票
一、限售流通股 0 0.00% 3,110,000 3,110,000 1.7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70,193,798 100.00% 0 170,193,798 98.21%
三、股份总数 170,193,798 100.00% 3,110,000 173,303,79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根据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20 年至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万 2022 年(万 2023 年(万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元) 元) 元)
311 2,209.56 173.42 1,273.11 457.90 305.13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