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的主要内容: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13,3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预案,该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喻信东先生在提议上述预
案后,不存在6个月内减持计划。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 230,624,648.81 元,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539,616.99元,资本公积为220,531,380.0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2017 年末以总股本
113,3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派发26,071,8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2017年末总股本113,356,000股为
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共计45,342,400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698,400股。
二、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一)控股股东喻信东先生(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2.59%)于2018年4
月10日会议现场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本次预案的主要理由
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提升公司
股票的流动性,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提议:
以2017年末总股本113,3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三)控股股东喻信东先生承诺: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
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会议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相互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依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持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30,624,648.81元,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39,616.99元,资本公积为220,531,380.01元。董事
会充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持续性盈利能力、未来的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本次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三)与会持股董事喻信东先生、王斌先生、屈新球先生承诺:在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同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内无增持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预案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形。
(三)本次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