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7-05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8.12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现已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0
月26日为授予日,向2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8.12万股,授予价
格为人民币29.75元/股,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17年10月26日
(二)授予数量:218.12万股
(三)授予人数:236名
(四)授予价格:29.75元人民币/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方国钦 董事、副总经理 5.26 1.99% 0.05%
2 林德殿 董事、副总经理 6.41 2.42% 0.06%
3 朱奇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39 2.04% 0.05%
4 黄盛林 副总经理 3.72 1.41% 0.04%
5 林丽忠 董事 1.15 0.43%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6.19 74.18% 1.96%
(231人)
预留 46.37 17.53% 0.46%
合计 264.49 100.00% 2.64%
注:1、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236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64,893,933.1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181,2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2,709,500.00元,多收余款人民币3,233.11元予以退还投资者。所有认缴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
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2,181,2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02,181,2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7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0,000,000股增加至
102,181,2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67.0451%减少至65.6139%,其仍
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779,037 2,181,200 71,960,2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20,963 0 30,220,963
总计 100,000,000 2,181,200 102,181,2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7年-2020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18.12 4,818.79 617.12 3,246.78 830.64 124.25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