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 监会公告〔2023〕62 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具体分红规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具体分红规
则为: 则为:
(一)、现金分红 (一)、现金分红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
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 利。
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 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50%,且超过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资的项目除外);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50%,且超过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资的项目除外);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4)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3)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红金额的。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 (4)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报表
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 口径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分红。 (5)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 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 红金额的。
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
能力。 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分红,且中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应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不少于上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 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能力。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低应达到 80%;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低应达到 40%;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低应达到 8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低应达到 20%;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低应达到 40%;
(二)、股票分红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低应达到 20%;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票分红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
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